文件类型: □一般 □保密 □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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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件是在明睿(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陈老师指导下拟订完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应于公司生产课,生产课课长必须监督检查本管理制度执行状况,生产班长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规定制度
第三条、劳动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才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工厂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产品等物品带出车间现场。
6、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尝食半成品、成品。
7、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8、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主管批准。
9、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非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车间。
10、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粗话等。
11、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2、现场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3、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4、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15、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16、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17、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书进行现场作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18、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作到应使用时才使用,不使用时应立即关闭,不得出现长流水、长明灯、长开气(汽)现象,对于跑、冒、滴、漏应立即处理维修好。
19、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或坐、卧于产品之上。
20、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必须得到主管允许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用餐应得到主管的通知并严格遵守用餐时间规定才可离开车间用餐。
21、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白板上乱涂乱画。
22、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交头接耳等现象。
凡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口头警告或经济处罚。
第四条、卫生制度:
1、个人卫生制度
⑴、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⑵、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⑶、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严格执行洗手消毒程序。
⑷、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等。
⑸、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⑹ 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⑺ 员工使用卫生间严禁穿着工鞋和工作服,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冲洗卫生间。
⑻ 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脏物污染半成品。
⑼ 严禁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过程中应每2小时喷浓度为75%的酒精对手部消毒。
⑽ 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⑾ 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遵守。
以上行为习惯,员工要自觉遵守,管理人员要对员工实施教育,多次教育不改者,将按公司制度处理。
2、车间卫生制度
⑴、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⑵、保持现场排水畅通、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⑶、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洁卫生。
⑷ 现场门窗、楼梯通道、桌凳、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
⑸ 定期对现场各水、空压气管道、照明用具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油污等。
⑹ 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⑺ 设备应做定期清洁,防尘罩、安全罩禁敞开,机器底部应及时清理。
⑻ 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前后应清洗、清理,未使用时须摆放在指定位置。
⑼ 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⑽、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⑾、严禁未获批准,使用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或药剂。
⑿、保持各种半成品周转箱、垃圾用箱、输送平板车洁净。
⒀、生产现场过程中落入地面的半成品应及时清理到专门收集不可回收半成品的红色塑料斗中。
⒁、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器具等不允许随意贴胶带或其他物品。
⒂、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直接接触半成品时,必须戴手套和双手消毒,除外包装间外,其余岗位员工必须戴一次性口罩作业。
⒃、《食品企业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其它卫生要求。
凡违反《车间卫生制度》任何一条款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口头警告或经济处罚。
第五条、现场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2、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3、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4、 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5、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6、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7、 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8、 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高温设备,严禁随意触摸以免烫伤。
9、 现场开水等高温液体多使用时注意防止烫伤。
10、设备、管道、现场消毒时,注意防止化学用品溅到皮肤上或衣服上或其它易被腐蚀的设备上。
11、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12、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压伤等伤害。
13、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4、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15、严禁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16、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以上行为习惯,员工要自觉遵守,管理人员要对员工实施教育,多次教育不改者,将按公司制度处理。
第六条、安全十不准:
1. 未经培训合格和主管的同意,不准操作任何设备;
2. 不准爬上、爬下和位于设备之中;
3. 不准用水直接冲洗带电设施和电器元件及用电开关;
4. 设备运转中,不准直接伸手入设备内部和接触设备电器元件;
5. 设备运转中,不准用手直接捡取运行中半成品,以防卡伤;
6. 未经主管同意,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施;
7. 不准用水直接冲洗消防设施;
8. 维修和清洁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不准带电作业;
9. 工作时间内,不准打瞌睡和睡觉;
10. 发现他人违反安全行为,应立即制止与上报,不准隐瞒和包庇。
凡违反安全十不准任何一条款的,第一次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处以100元罚款!第三次则作辞退处理!
第七条、品质管理:
1、品质职责:
⑴、生产厂长品质职责:
(一)调节、控制生产与品质的关系;
(二)监督并跟踪品质改进过程;
(三)及时督导或处理发生的重大品质问题;
(四)推动本部门的品质意识。
⑵、生产课长品质职责:
(一)向本车间全体人员贯彻落实品质政策;
(二)监督并跟品质改进过程;
(三)跟踪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品质问题;
(四)检讨品质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五)培训本车间全员品质观念。
⑶、线长(班长、组长)品质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艺规程,落实各项标准;
(二)控制工序制程品质;
(三)促进各种品质改进活动,不断提高品质;
(四)落实自检、互检、专检;
(五)培训员工品质意识;
(六)对不合格品流出本序直接负责。
⑷、操作员品质职责
(一)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操作,不准乱涂、乱写、污损、遗失作业指导书;
(二) 使用规定的设备、设施、仪器、工具、夹具,不准擅自更改;
(三)不接收上工序不良品,遇有怀疑事项须向上级报告,不准私自处理;
(四)制造出不良品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质量奖惩:
1、质量奖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出现包庇、姑息、偏袒等不良现象。
2、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现质量异常的,则给予奖励:
(1)、非本岗位职责的;
(2)、检查上一道工序的;
(3)、具有及时性的;
(4)、没有产生损失的;
(5)、出厂前的。
3、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的出现质量异常的,则给予处罚:
(1)、属本岗位职责的;
(2)、出厂后的;
(3)、流入到下工序的;
(4)、产生损失的。
4、质量奖惩程序:
(1)、课长级以下的质量奖惩由车间主管提出,报生产厂长审批,后交于行政人事部文员保管统计,于每月1日—3日之间交于财务部进行核算。
(2)、课长级的质量奖惩由生产厂长提出,报总经办审批,后交于财务部。
5、奖励:
(一) 及时发现原材料内含有头发、线绳、蚊虫等异物的,则奖励10元.
(二) 及时发现包装材料印刷不良(印刷内容出错、刀线、脏色……)不能使用的,则奖励10元
(三) 及时发现标签贴错的,则奖励10元
(四) 及时发现包装袋、包装膜用错的,则奖励20元。
(五) 及时发现装箱数量少数、多数的,则奖励20元。
(六) 及时发现原辅材料用错的,则奖励20元。
(七) 及时发现生产日期打印出错的,则奖励20元。
(八) 发现工艺文件或生产指令出错但未产生不良后果的,则对发现者奖励30元。
6、惩罚:
(一)产品内出现有头发、线绳、蚊虫等异物的,则处罚10元。
(二) 产品出现包装材料印刷不良(印刷内容出错、刀线、脏色……)不能使用的,则处罚20元。
(三) 产品出现标签贴错的,则处罚20元,引起客诉的,则处罚50元。
(四) 产品出现包装袋、包装膜用错的或使用配材少数、多数的,则处罚20元,引起客诉的,则处罚50元。
(五) 产品出现装箱数量少数、多数的,则处罚20元,引起客诉的,则处罚50-100元。
(六) 产品出现原材料用错(包含数量错误)的未造成质量事故的则处罚20元。
(七) 产品出现生产日期打印出错的,则处罚20元。
(八)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产生的损失:
a、则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次罚款,当月内在同一直接责任人身上发生此类型质量事故>2起的,在追究质量处罚的同时对其作辞退处理;
b、则对直接管理责任人(含现场质检员)处以30元/次罚款,当月内在同一直接管理责任人身上发生此类型质量事故>3起的,在追究质量处罚的同时对其作降职处理。
(九)发生较大质量事故产生的损失:
a、则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当月内在同一直接责任人身上发生此类型质量事故>1起的,在追究质量处罚的同时对其作辞退处理;
b、则对直接管理责任人(含现场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当月内在同一直接管理责任人身上发生此类型质量事故>2起的,在追究质量处罚的同时对其作降职处理。
(十)发生重大或特大质量事故:
a、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处理。
(十一)未按照检查确认程序执行检查的而直接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未产生错误的,则处以20元罚款。
(十二)因工艺文件和生产指令出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则依照前述(八)、(九)、(十)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发布者处以罚款。
第九条、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鉴定标准:
1、质量问题——为出错未产生损失或产生损失≤500元。
2、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㈠、一般质量事故——500元<为出错产生损失≤5000元。
㈡、较大质量事故——5000元<为出错产生损失≤10000元。
㈢、重大质量事故——10000元<为出错产生损失≤50000元。
㈣、特大质量事故——为出错产生损失>50000元。
3、质量责任——分为直接、管理、领导三类型责任。
4、如果产生原物料损失的,则以采购价计算损失金额;如果产生半成品和成品损失的,则以出厂售价计算损失金额。
第十条、工效管理规定:
1、定岗定员,不允许人浮于事,出现消极怠工现象
2、确保每日生产量达到额定标准。
3、禁止不合理安排生产,使员工进行重复无效劳动;
4、生产出现异常情况,生产班长必须及时处理;
5、上级接到下级报告的生产异常情况后0.5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第十一条、日常奖惩管理规定:
1、日常奖惩必须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禁止出现徇私舞弊、公报私怨等不良情况。
2、当月的日常奖惩应在当月工资内结算,各部门应在每月3日(含3日)前将相关日常奖惩凭证交与行政部进行结算。
3、日常奖励:
(1)、工作中被评选为优秀员工(具体见优秀员工考评规定),每评选一次奖励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计发,并通报表扬和记录存档,作为岗位的晋升依据。
(2)、工作中及时发现质量异常的,依照《质量奖惩管理规定》执行。
(3)、符合下列情况者,公司给予奖励50—100元/次,奖金随当月工资计发,并通报表扬和记录存档:
㈠、维护公司财物,积极制止与检举危害公司财物的行为;
㈡、积极参与事故挽救与处理,使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
㈢、及时制止同事之间打架斗殴的行为,没有产生伤害行为的;
㈣、见义勇为者。
(5)、工作中具有改善意识的则给予日常改善奖励,公司设置日常改善奖励分为:改善建议奖、改善提案奖
㈠、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被上级领导采纳的,则奖励30元/次;
㈡、提出专案改善提案,并经组织验证与实施,确实带来改善价值的,则对提出专案者奖励100元/次,对于在改善提案实施中参与者奖励50元/次。
(6)、日常奖励申请程序:
4、日常惩罚:
(1)、以下情形者,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50元:
㈠、工作时间内作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㈡、工作上推委扯皮、交接不清影响正常工作的;
㈢、个人卫生与岗位卫生不合格者和不遵守卫生管理规定的;
㈣、不按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进行作业的;
㈤、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较轻的,如串岗、聊天、嬉笑、发现违反制度隐瞒不报等;
㈥、替代他人打上下班卡的;
(七)工作不积极主动,具有偷懒行为的;
(八)工作中未经允许食用公司原材料、产品的。
(2)、以下情形者,处以通报警告并罚款50—100元,同时留厂察看1个月:
㈠、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的;
㈡、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较重的,如打架斗殴、顶撞上司或同事、煽动他人聚众罢工、赌博等;
㈢、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如在工厂内吸烟、在岗位上睡觉或打瞌睡等;
㈣、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情节较轻的,如打探他人工资、乱拆公司邮件的等;
㈤、偷窃公司财物和同事财物的;
㈥、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形象的;
㈦、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如违反公司签收程序的;
㈧、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具有偏袒行为的;
㈨、工作中不作为行为的;
(3)、以下情形者,处以罚款100元以上罚款和承担相应损失,并立即作辞退处理,必要时送交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㈠、作违法的事情,如传销等;
㈡、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如打架斗殴造成伤人事故需医治的等;
㈢、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㈣、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情节严重的,如向外界透露公司机密的等;
㈤、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贪污、谋取私利的等;
㈥、恶意涂改公司票据或假造公司单据的;
㈦、恶意损坏公司财物或恶意不按标准作业造成公司损失的;
㈧、在留厂察看期内仍不能改正者;
㈨、威胁上司或同事的;
㈩、个人资料不属实的,如身份证虚假的等。
(十一)、未经允许带公司产品或其他财物出厂的。
(4)、其他未列举属于同类性质的行为依照前述处理。
(5)、日常惩罚申请程序: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即刻颁布生效。
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如有更新版本,则以更新版本为准,如有其他管理规定与之相冲突的,则以本管理规定为准。